2020年11月份靈修進度表

作者:張鈞莉 老師

1 約伯記4 11 約伯記14 21 約伯記24
2 約伯記5 12 約伯記15 22 約伯記25
3 約伯記6 13 約伯記16 23 約伯記26
4 約伯記7 14 約伯記17 24 約伯記27
5 約伯記8 15 約伯記18 25 約伯記28
6 約伯記9 16 約伯記19 26 約伯記29
7 約伯記10 17 約伯記20 27 約伯記30
8 約伯記11 18 約伯記21 28 約伯記31
9 約伯記12 19 約伯記22 29 約伯記32
10 約伯記13 20 約伯記23 30 約伯記33

 

 

每 週 金 句

日期 章   節 經            文
11/1 伯1:21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11/8 伯6:14 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
11/15 伯12:13-14 在神有智慧和能力;他有謀略和知識。他拆毀的,就不能再建造;他捆住人,便不得開釋。
11/22 伯19:25-26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11/29 伯28:28 他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


11/1             

約伯記 第4章

經文要義

4-14章是約伯與三友的第一回合對話。4-5章是以利法第一次發言:

  • 1-6委婉的開場白:2「你就厭煩嗎」:或譯「你能忍受嗎」,請求發言的客氣話。3-5:肯定約伯從前教導多人,只是現在當局者迷。6:指出約伯並非無望,因他一向行為純正,神必記念。
  • 7-11解釋苦因:惡有惡果。7:無辜者不會受苦,8:種瓜得瓜。9:神公義怒氣向罪人發作。10-11:惡人雖強壯如獅,也不得善終。
  • 12-21夢境佐證:以利法以夢中經歷的異象說明世人的卑微。17:人在神面前永遠是不義及不潔淨。18-21:天使比人尊貴,尚且得不到神的信任,更何況是人。19-21:人的生命脆弱和短暫。19「蠹蟲」:蛀蟲。蠹音ㄉㄨˋ。21:帳棚的繩索從中抽出來便倒塌了,喻死亡。

問題思考

  • 以利法的話有哪些重點?這樣說能安慰約伯嗎?我今若要安慰人時,應注意什麼?

默想應用

以利法應是最年長的(參32:7;15:10),首先發言,他說話的內容重點見上「經文要義」部分,特色則如下述:

1.以指正代替安慰:不遠千里來探訪約伯,本是為要安慰他(2:11);但聽了約伯的哀訴後,他已忘卻初衷,「忍不住」(2)出面教導一番。第一次發言時(4-5章)他的態度算客氣,但教導、糾正的方向明顯。

2.以理性切入痛苦:約伯在極度痛苦中咒詛自己,是向好友訴苦,抒發情緒。以利法不隨約伯的情緒起舞,而用「請你追想」(7)一句帶進理性分析,說明惡人才食惡果的因果定律。

3.以經驗涵括感受:接著他以「按我所見」(8)說明此因果論並非空談的理論,而是自己親身的經驗。他連舉人和獅子為例(8-11),證明行惡才會受苦,以這些耳聞目見的經驗涵括、覆蓋約伯所切身感受的痛苦,覺得理所當然,你應該明白。

4.以夢境強解現況:人生和動物界的例證還不夠,以利法再將自己一次在夢中所得的啟示作為他善惡有報之因果論的根據。夢中那令人寒毛豎立的「靈」問:a.人在神面前可能稱義和潔淨嗎(17,原文無「比神…」之意),喻約伯沒有資格責怪神,神所行的都公義;b.神連天使都看為愚昧,何況脆弱的人類呢(18-21),暗指約伯的自咒愚昧,生命總要死亡,自咒亦無用。他託那「靈」來說出給約伯的教訓,增加權威,期待約伯非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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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約伯記 第5章

經文要義

  • 1-7再舉例證,說明禍患必有原因。1-2:以利法看約伯是滿懷憤怒嫉妒的「愚妄人」、「癡迷人」,連天使也不會回應他。「諸聖者」:指天使。3-5:用生活實例指出惡人沒好收場。6-7:禍患必有因。

l8-16歌頌讚美,稱頌神的高妙和公義。以此勸導約伯將一切苦境交託給神解決。

  • 17-27結語:被神管教是有福的,只要悔改,必再蒙福。17:原文句前有「看哪」。23「與…石頭立約」:指田間石頭不會阻礙出產,地界也不致挪移。26「像禾捆到時收藏」:指年老自然死亡,不受痛苦。

問題思考

  • 4-5章是同一篇講論,本章延續了上章的哪些特色?增加了什麼內容?
  • 8-27是兩篇絕佳的讚美詩,給我什麼幫助?但對約伯有哪些不合適?

默想應用

一、延續的觀點:本章與上章是以利法的同一篇講論,故而:

1.再舉例證強調因果律:他又接連舉出實例,強調惡人沒有好下場,兒女無靠,財物又被搶奪(3-5);災禍也不會憑空而生(6-7),必是

2.再述見聞發揮經驗論:這些例證再次以「我曾見」的句型引出(3),他是按個人生活經驗向約伯進言,這是他所有主張的基礎。

二、新增的元素:但本章也增添了:

1.發出讚歌:在重複他的經驗和因果律時,以利法由衷稱頌神在自然界(9-10),與在人事界(11-16)都為至高,宣告自己必仰望神(8)。

2.充滿盼望:17-27是另一篇美麗的讚詞,力陳神雖管教人;但還有醫治之恩(18)、保護之恩(19-23)、物質之恩(24)、子孫之恩(25)、長壽之恩(26)…恩典滿滿,福杯滿溢!但詩體雖美,道理雖對,卻完全不能安慰約伯!因:a.流於主觀;b.充滿督促

三、一貫的迷思:觀點既然未變,自然呈現相同的迷思,如:

1.把一己經驗講成共通性的法則:將「我曾見」的片面的生活經驗,擴大為必然的、共通的人間法則,豈非大大限制了神的作為!

2.用普遍原理取消神獨特作為的可能:「人生在世必遇患難」(7)確實是天下之至理,然而神超越萬有,故也有獨特作為的可能。祂誠然是「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9)的!

3.使敬拜讚美成為公式化的信條:以利法向神發出讚歌(8-16),但「至於我」等於把自己與受苦者畫分開,自己敬拜讚美,孤芳自賞,卻讓受苦者更加感到孤苦伶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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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約伯記 第6章

經文要義

6-7章是約伯對以利法的答覆。本章他先說明自己為何抱怨:

  • 1-13言語急躁有原因:2-3:因煩惱太重;4:因他似被神的毒箭射中。5:動物有糧就不會亂叫,人無痛苦豈會埋怨?6「蛋青」:應是指一種無味的食物。喻人生已味如嚼蠟。8:「賜我所切望的」:即讓我死去。10:不違棄神的道,使他在不止息的痛苦中仍有安慰。
  • 14-30朋友相待無道理:14:責友無慈愛。15-20:責友詭詐不可靠,如沙漠的河道,夏天正需用水時竟乾涸。21-23:我原未向你們求救,是你們來看我,卻又一見我就怕。24-25:請你明示我錯誤(否則免開尊口)。26-27:我是有點話如狂風不客氣,但你們欺壓弱勢、出賣朋友。28-30:請你們保持公正看看我,就知我沒有不義。

問題思考

  • 從哪些話可以明白約伯的苦情?
  • 從本章,當我們的親友遭遇患難時,我們當怎樣行才是幫助他們?

默想應用

   這是約伯第二次開口,和上次(3章)相比,表現出:

一、情緒的轉移

1.從迷惑昏亂到深沉悲傷:上次的約伯身心都太痛苦,又完全不解為何神允許自己受這樣的苦,困惑、迷亂地邊用瓦片刮膿瘡,邊發出極端情緒化的話語。不咒詛神,是他給自己的底線,但極度的苦悶狂忿確實使他「言語急躁」(3)。本章他情緒平穩多了,也為急躁致歉,但有更深的哀傷和失望難以稱量(2),亟待人們去了解和安慰。

2.因不被了解而深感受傷:但可惜從以利法的發言(4-5章)中,他沒有得到安慰,反而感受到指責。這無疑是另一種傷害。彷彿原本雪水豐沛的河道,到炎夏需水時,卻令旅客乾渴而死。約伯呼籲朋友慈愛相待(14),勿令己如大旱客旅渴死荒郊(15-20),也直斥他們空洞的責備(25),等於是欺孤賣友(27)。他真受傷了。

二、心靈的需求:故知一個受苦的人所需要的,其實是:

1.食物(5-7):從真實的美味(參王上19:5;約21:9等),到滋潤人心的靈糧(參詩19:7-10等)。從各方面使人吃飽,而不用講大道理。

2.盼望(11):當約伯看不到「有什麼結局」,便難以忍耐。人必須穿透苦難的現況看見其背後隱藏的益處,和終局,受苦有了意義和價值,路才走得下去。要往上看、往內看,而不只低頭看爐灰

3.慈愛(14):愛與溫柔安慰人、挽回人(加6:1)。而不是用責備(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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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約伯記 第7章

經文要義

本章約伯接著申訴神待他的嚴苛。

  • 1-10人生短暫多勞苦:1「爭戰」:指兵役或苦工。2-4:奴僕日落得歇息,僱工天晚得工價,但約伯到夜間仍不能安歇。5:瘡口生蟲,皮膚潰爛。6-10:人生虛幻無望。9「陰間」:在此指墳墓。
  • 11-21神又苦待少恩慈:12:約伯問,我難道是海中怪物,需要看守嗎?「大魚」:傳說中的海怪,又名拉哈伯(9:13;詩89:10)。13-14:他惡夢不斷,認為是神造成的。19「任憑我咽下唾沫」:即讓我透一口氣。20-21求主在他逝世前盡快饒恕他。「躺臥在塵土」:指死亡。

問題思考

  • 約伯在傷心中對人生發出哪些哀嘆?我對人生的看法又如何?
  • 約伯對神產生了哪些誤解?如何能防止落入此類偏激想法?

默想應用

為自己悲傷,又因朋友更加受傷的約伯,這段話發展成下列特色:

1.深感人生乏味:約伯因身體所受的折磨而厭倦人生,本段他用極優美的譬喻描寫人生的短,與苦──人生a.如爭戰、b.如雇工(1)、c.如奴役(2-4)、d.如梭(6)、e.如氣(7)、f.如雲煙(9)。他說的都是事實,只是不完全。人生除了苦與短,還可充滿智慧、喜樂和價值(參詩90篇)。他是太苦了,以至以偏概全。

2.難免怪罪於神:約伯最大的痛苦,是沒看見天上撒但控告他的那一幕(1-2章),不知道攻擊是從撒但來的,因此他也像你我一樣,經常落入怪罪神的陷阱。理智上他仍然敬畏神,從未棄掉神,但感覺上,他覺得自己被神:a.防守(12)、b.監視(18)、c.擊打射穿(20),而痛苦不已。今天我們看他的故事很清楚苦難不是神的心意,但對自己的故事呢,會不會也像約伯這樣當局者迷?

3.從辯論轉進禱告:但約伯有個最大的長處,是他從不放棄神。和人說著,辯論著,就算在哀嘆著也好,忽然他就轉過來向神禱告(7;12)。這是他一貫的態度,下文不斷出現。禱告不但幫助他持守信仰,也保護了他的情緒,否則他真快要發瘋了(參14)。

4.愁苦也絕不閉口:不管以利法勸他要謙卑思過,並斷定他呼求也無人答應(5:1),他卻直接宣告:「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11)。愈愁苦愈要開口,老老實實地向神,也向人說出自己的感受,這是最健康的心態,我們不但自己要記得實行;在陪伴傷心人時也要留時間讓他宣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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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約伯記 第8章

經文要義

本章是另一位朋友比勒達發言,帶來更多責備。主要論點為:

l1-7神是公平的:他責備約伯狂妄(2),強調神公義(3),故若非約伯,便是他兒女犯罪,才「受報應」(4),但約伯若悔改,必再次興旺(5-7)。

  • 8-10聖賢沒有錯:8:他是經由前輩傳統,確認惡有惡報的定律。

l11-19惡人必滅亡:以蒲草與蘆荻、蜘蛛網,和藤蔓喻惡人雖發旺也必湮沒。19「道中之樂」:路上藤蔓發青,霎時被拔出,喻惡人短暫。「另有人從地而生」:指另有植物長出來取代被拔出的蔓子。

  • 20-22總結:約伯若悔改歸正,神必賜福。

問題思考

  • 比勒達的話有哪些重點,和特點?我會不會也常抱持同樣觀點?
  • 比勒達說約伯兒女的死是因犯罪而受報應(4),正確嗎?(參路13:1-5)

默想應用

一、倒溯式的觀點:比勒達同樣認為苦難是因行惡,故須悔改認罪。但以利法是以經驗為權威;比勒達則是倒溯傳統的復古派:

1.以先人的教訓為權威:「考問前代,追念列祖所查究的」(8)是他立論的根據。他崇古薄今,認為真理全在古人「惡有惡報」的傳統裏。

2.以時間的考驗為憑據:惡人短促即逝(11-19),故以「能否久存」即可衡量善惡;今約伯財富存不住,可見是惡人。此二推論何其武斷

3.更少情感的成分:他先責備約伯言語狂妄,又推斷約伯的兒女犯罪,才會受報應而橫死。完全不提約伯的苦境,只指責,不體恤。

4.更多懷疑約伯的人品:神曾說約伯完全、正直(1:8),比勒達說的卻是「你若清潔正直…」(6)、「神必不丟棄完全人」(20),未審就定罪

二、制式化的論述:比勒達說的是片面的真理,其論述之誤在於:

1.公式化地侷限上帝:他把神公式化──「神不會不公平(3),故不會扶助惡人(20);你得不到神扶助,故必是惡人。若非你,就是你兒女犯了罪」!但「神的道路高過人的」(賽55:9),神比因果律大!

2.物質化地誤解約伯:他認為你若清潔正直,祂必…使你…興旺…必甚發達。」(6-7),「興旺」和「發達」都屬物質面,恰證實撒但的指控(參1:9)。其實約伯所求乃與神恢復「密友之情」(29:4)。

3.單向化地看待苦難:比勒達和以利法都以為苦難只有一個可能,就是作了惡,遭到神的報應(13),太認定單一的理論,以至自以為是,對約伯充滿否定和指責。其實神有最高主權,祂可使用苦難彰顯榮耀(參約9:1-3)!「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11:33),我們只須緊緊跟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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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約伯記 第9章

經文要義

9-10章是約伯對比勒達的答覆。也是先對人,再對神說。論點包括:

  • 1-13神的權能:人不能與之爭辯。9「密宮」即星座。13「拉哈伯」:神話中的海怪。「扶助拉哈伯的」:指海怪的黨羽。
  • 14-24但神似乎善惡不分,審判不公。15「也不回答他」:在神的威勢下不敢或不能回答。16:即使神答允,他仍懷疑神會否聆聽冤情。
  • 25-35誰能在自己與神中間作裁判?25-26以跑信的、快船、飛鷹為喻,哀歎自己日子不多,怎能洗刷冤屈。32「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希望能與神在法庭上受第三者公平的裁判。33「兩造按手」:聽訟者向訴訟兩方按手,表示他們在他的權柄和保護下。

問題思考

  • 約伯這一次發言顯示出他對神的哪些認識和感受?這提醒我們什麼?

默想應用

  • 約伯的邏輯:約伯反駁朋友的思路是:

1.以「人的有限與無知反駁「經驗說與「傳統論」:以利法的以自身經驗為根據;比勒達以傳統為權威,約伯強調人的有限(1-13)作為反駁。因人既有限,則經驗和傳統便不能作為真理的可靠來源。

2.以「神的大能與主權」反駁「因果論」:約伯強調神的絕對主權,「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22),且神將「世界交在惡人手中」(24),世界和災難是由神在掌管,而不是由善惡有報的因果律掌管!

二、約伯的不合邏輯:但朋友的話也使得約伯充滿了對神的:

1.疑惑不:他質疑若自己如朋友所言是惡的,那麼人怎樣才能在神面前成為義(2)?自己若是義的,義人又為何受苦(20-21)?於是「善惡無分,都是一樣…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22)。但神怎能這樣?

2.感受失準:他誤解神為:a.蠻不講理(3;12;14);b.烈怒不休(5;13);c.無故傷人(17);d.殘忍無情(18);e.仗勢欺人(19-20);f.善惡不分(22);g.幸災樂禍(23);h.公義蕩然(24)。他完全感受不到神的真貌了。

3.投訴無門:他明白神的能力之大(5-12),他與神實力懸殊(19),怎能有公平審判(23-25)? 因此他陷入更深的衝突,反覆糾結不已。

三、安慰者應有的邏輯:從這一輪對話,我們又很感嘆地體會到:

1.說得對,不一定能幫助人:約伯承認比勒達所言不假,神確是公義的,但這些對的話一點也不能安慰他,反而雪上加霜。

2.舊信條,不一定能解釋新處境:約伯的朋友都很虔誠,因果論也本來無誤,只是在約伯受苦這個處境上不恰當。今教會也不斷面對新處境,怎樣能既持守信仰,又不墨守成規地安慰今之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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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約伯記 第10章

經文要義

  • 1-7追問神受苦之因:3:為何祢待惡人更好?4:難道祢像人一樣憑肉眼看人?5-6:難道祢像人壽命有限,所以急著逼迫我?
  • 8-17思索神為何創造後又毀滅。10:以奶凝結成乳酪(奶餅)比喻胎兒在母腹中成形的經過。17「重立見證」:更新證據之意。
  • 18-22再次哀嘆自咒。21:他唯一的希望是在未死以前,稍得喘息。

問題思考

  • 上章約伯指出人無法向神申訴,但本章他仍然向神提出哪些質疑?這讓我學到什麼功課?

默想應用

一、約伯對神的態度:約伯沒有「棄掉神」(1:11;2:5),而是:

1.雖然疑惑,仍要追問神:他雖然不懂,也要來「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2),然後他向神提出了連串的問題(注意和合本有五個「麼(嗎)」)。好像我們說夫妻就算吵架,還要溝通。在神面前不停止、不放棄的態度,是約伯最寶貴的特質之一。

2.雖然論斷,仍然肯定神:就在這不停的追問神中,約伯從上章失準的感受中恢復過來,看見神是:a.了解人心的──「知道我沒有罪」(7);b.創造主──「祢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製造我…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連絡」(8-11);c.慈愛的──「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12)。當然這不是他已經恢復了信心,他仍然質疑神是不懷好意(13-17);也仍然自咒生辰和求死(18-22)。但起碼現在他開始肯定神一定有著某種更好的意念。

二、約伯與神的關係:因此約伯與神的關係,和他的朋友們大不相同:

1.身在其中而非置身事外:朋友們或「按我所見」(4:8),或「考問前代」(8:8),彷彿站在與神的關係之外,來討論神;約伯則不但過去與神有「密友之情」(29:4),置身關係之中,現在雖飽受災難,也仍追念「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他「述說」哀情(1),而非分析討論神。主觀經歷與客觀論述,很不相同。

2.要真實親密而非息事寧人:朋友們都要求約伯認罪悔改,這說得沒錯,但人也可能為了標榜屬靈,或屈服於壓力,就違心承認莫須有的罪名,以求息事寧人。這不是真正的認罪悔改。約伯絕不肯如此,他必要找出問題所在,解決它,與神恢復親密關係。他和神的關係必須赤裸坦開,而不能粉飾太平;瀕臨玉碎,而不能瓦全。今經歷苦難的我們也都會走到這一步。要小心,受苦也許並不是我們犯罪的結果,但千萬,千萬不要使犯罪成為受苦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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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約伯記 第11章

經文要義

本章是第三個朋友瑣法的的發言。三人中,他最毒舌

  • 1-6罵約伯狂妄自義:指約伯話太多(2)、誇大戲笑(3)、自以為是(4);並許三願──願神攻擊約伯(5)、賜智慧(6上)並追討約伯的罪(6下)。
  • 7-12讚神智慧無邊。12「野驢的駒子」:指約伯又笨又頑固。
  • 13-20勸約伯悔改歸正。15「斑點」:指罪疚痕跡。17「雖有黑暗仍像早晨」:針對10:22約伯說己結局黑暗。20:警告若不悔改,必死。

問題思考

  • 瑣法對約伯說的落井下石的狠話有哪些特徵?各有甚麼流弊?這給我什麼警惕? 我應怎樣避免這樣待人?

默想應用

本章瑣法的話語表現,有二特徵:

一、二分法的觀點:他論事非黑即白,過度簡化,以至流於:

1.冷酷無情:很難想像當面對像約伯這樣遭大難的人時,會破口大罵的,瑣法這些「多言多語」(2),「不知羞恥」(3)的指責,和求神處治約伯的三大願望,實在冷血無情!求主憐憫我們能勒住舌頭。

2.加倍定罪:比勒達只是懷疑約伯不夠正直完全(8:6;20),已經對約伯造成傷害了,瑣法卻是說神刑罰約伯比他該得的還少(6),言下之意不但約伯罪上加罪,壞到極處;神也做得不對,只有他最棒。

3.貶低藐視:不但直斥約伯笨得像驢(12),並多次說「你能麼…你豈能…你還能作什麼…誰能」(7-10),極盡輕視的語氣,叫人情何以堪?

二、自我中心的論述:完全不考慮對方的因素,結果導致:

1.以己意為神意:針對約伯說「惟願我得著所求的」(6:8),瑣法就說「惟願神說話;願祂開口攻擊你」(5),自己想攻擊約伯,卻假借神的名義。將一己之見擴大為神旨意,名為「替天行道」,實替己出氣。

2.變安慰為咒詛:遠道而來本為安慰約伯,但開口即罵(2-4);許願攻擊(5-6),甚至斷定約伯瑣受苦難還不夠抵其罪(6下),已含咒詛他再遭災之意,最後更咒約伯失明、氣絕(20)。距離安慰何其遠!

3.論述自相矛盾:既說「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7),則瑣法對神應是主張不可知論,以此駁斥約伯對神的質疑。但又自行解釋約伯與神的關係,認定約伯應當認罪悔改(13-20)。此乃自相矛盾。

言為心聲,瑣法的鋒利言詞不但無情,且顯出其驕傲蠻橫。相對於以利法的經驗論(4章)、比勒達的法古派(8章),瑣法是以自己為權威,目中無人、也無神。求主助我們不用這種朋友態度,去面對我們身邊的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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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約伯記 第12章

經文要義

12-14章是約伯對瑣法的回話。說得較長而激動,仍是前段對人,後段對神說,以13:19為分界。

  • 1-12諷刺三友自以為有智慧。2「子民」:指頂尖人物。4:感嘆自己被譏笑。5「災禍常等候滑腳的人」:指:將來你們一不小心也會同樣遭災。11「耳朵試驗言語…」:話語的份量一聽便知,正如上膛嚐食物。12「年老的有智慧」:你這麼年輕,難怪沒知識。
  • 13-25神才是真智者:16「被誘惑的,與誘惑人的」:指所有人。17「剝衣擄去」:指奪去他們的智慧。18:大概指神除去君王的統治權,並叫他們降卑、親手工作。19「祭司」:指有名望的領袖。「有能的」:指有官職的人。21「放鬆…腰帶」:即失去力量。

問題思考7-10:你們所說的連動物也曉得。

  • 本章約伯的語氣起了什麼變化?這給我們什麼提醒?
  • 本章幾次強調「神的智慧和能力」(參13;16;22節等)?顯示約伯對神,和對社會各層人士有哪些了解?這又給我什麼啟示?

默想應用

瑣法的話太惡毒,約伯的回答因此更冗長而激烈。這提醒我們:

  • 千萬小心勿落入

1.語言的因果律:約伯受了譏笑(4),回答時也立刻語帶譏刺 (2);他被瑣法咒詛(11:5-6),也回敬一句「這災禍常常等候滑腳的人」(5),等著看他好戲;被瑣法定罪(11:6),也回稱他是安逸人、強盜(5-6)…耶穌說我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太7:2),瑣法等人加諸約伯的因果報應律,應驗在他們之間的話語上。

2.辯論的循環律:為了反駁他們的因果報應說,約伯再提惡人常興旺的現象(6),又列舉各級政要被神剝奪的事實,駁倒義人常蒙福的假設。他確實「有聰明」、善辯論,卻不料這又引起後來第二輪的辯論(詳15章以下)。可見語言的權勢是要打破,而非回嘴報復。

二、無論如何必稱頌:在遭受瑣法的語言暴力之後,約伯仍然稱頌著:

1.神統管萬有:祂創造了萬物;也以智慧和能力維持著萬有,例如水雖柔弱,神卻掌握著它的進出,收放自如,水旱由祂而定(13-15)。

2.神執掌政權:16-25節生動地對至高神的執政權做了精彩的描述,所有階層的人都在神的治理之下,祂能隨自己的意思改變人的命運,使智者變愚、君王成囚、囚犯做王等,這些全屬神「奧秘的事」(22)。

是的,至高者在人間掌權,只要稱頌祂,而勿落入言語的因果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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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13章    

經文要義

13-14章仍是約伯對瑣法的回答,是約伯和三友第一輪對話的結尾。

  • 1-12責友妄言:4:你們沒對症下藥,像「無用的醫生」。7-10:你們根本是在給神幫倒忙!「徇情」:即偏心。12「爐灰的箴言」:無用的箴言。你們引用的名句格言,都是老調重彈、八股文章,沒用!
  • 13-19冒死抗辯:約伯表白向神爭辯的堅定心志,至為感人。14「肉掛在牙上」:我冒生命危險與神爭辯。15「祂必殺我…」:或譯:「祂即便殺我,我仍要指望祂;我必當著祂的面,為我所行的辯護。」19:意為:誰再與我爭辯,再不讓我說話,我就死給誰看!
  • 20-28第三度轉向神禱告。25:以葉子和碎秸喻自己生命卑賤脆弱。

問題思考

  • 約伯為何說朋友是編造謊言的?這提醒我們勸導人時應注意什麼?
  • 激動的約伯對神表現出哪些態度?這給我什麼啟發?

默想應用

約伯的話愈來愈慷慨激昂,但也愈真誠感人。顯示出:

一、信仰的潛在危機:論辯往返中,三友和約伯的信仰呈現出: 

1.錯誤的替天行道(3-12):約伯指出朋友們是想用因果律來合理化神所作的事。他們努力維護神公義,實則是編造謊言為神掩飾。神不需要、不喜悅人替祂說謊遮蓋!故直說:「祂必要責備你們!」(10)

2.片面的解讀神的大能:約伯患難中仍頌讚神的偉大,十分感人。但主要集中在神毀壞的能力(參12:13-25),未提神的建造、培育、護佑之力。這是他在經歷「人有旦夕禍福」的恐懼中對神能力的片面解讀。神正在磨塑他,帶領他深入認識神的全面。

二、爭吵的隱藏價值:約伯開罵了,這爭吵的積極意義在於促使他:

1.堅決要向神申訴(13-19):約伯不為神找理由;而是來求神顯明祂的理由。他掛肉在牙,懸命在手,無論後果如何都要陳明案件,上訴到底!「祂雖殺我,我仍要指望祂;我必當著祂的面,為我所行的辯護」(15),這打不死的信心擊敗了撒旦的指控(1:9)!

2.謙卑地向神傾訴(20-28):因此他再次轉向神禱告。像挨了打的孩子,嗚咽著向父請求停手;和恢復對話。父啊,我已失去一切,兒女;財產;健康;妻子;朋友…但只要能與祢恢復關係……

3.更深的自我否定:13-19節約伯的每一句激辯都充滿了「我」,是他裡面的自我在與外界抗爭。他拒絕朋友,實際上就是對過去那個光滑無損,完好如初的自我的否定。神藉苦難和三友的激烈衝撞,使約伯不但對神,也開始對自己有了全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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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14章

經文要義

續上章的禱告,約伯用極美的詩歌記下他切求與神恢復談話的原因:

l1-6人生這麼短:1-2生命如花易折,如影易逝。4:生命污穢。5-6生命限定。3:這樣,神哪,祢還要審問我,不和我溝通嗎?

l7-12死了怎麼辦:7-10樹木砍下仍可再生。11-12江海乾涸還可再漲。人死卻不能復生。所以他渴望有生之年快快與神恢復關係。

l13-17復活仍有望:絕望中約伯渴望在陰間躲避神忿怒之後,還要釋放見神。14-15:在「爭戰的日子」(指在世勞苦的日子,參7:1)中等候釋放(或作「改變」),那時將回應神呼喚,神也欣賞祂所造的。16-17或譯:「那時你必數點我的腳步,卻不記錄我的罪過。我的過犯將被你封在袋囊內,你將遮蓋我的罪孽」,指見主面時必蒙饒恕。

  • 18-22眼前苦不堪:但神目前「滅絕人的指望」(18-19)、「攻擊人」(20)、使人只知身上疼痛,心中悲哀(22)。19:水流磨過石頭,又沖刷泥土,喻災難一波接一波。20「改變容貌」:指死亡。

問題思考

  • 本章禱詞文字極美,其中顯示約伯的生命有哪些轉變?我經歷過嗎?
  • 從約伯三次答覆朋友之言,可見他的屬靈見識有哪些提升?

默想應用

約伯與三友的第一輪辯論結束了,也初步顯明苦難為約伯成就了

一、生命的進深:本章所反映的真理亮光,顯示了約伯生命大幅進深:

1.禱告這麼真實:這段禱告(13:20-14章)前後落差不小。約伯思潮洶湧,向神赤露敞開,傾心吐意,這是最真實的心聲表白,感人至深。

2.與神交通這麼寶貴:連接上章約伯激烈請求與神對談,本章表現為:a.人生這麼短,父啊不要不和我談;b.死了就來不及與祢交通,現在快談吧。他竭力要趁著有生之年,與神恢復關係。

3.死後的生命既真實又寶貴:從到陰間躲避神的忿怒(13),約伯等候著面見神的釋放、改變來到。那時神呼喚,他回應;神欣賞地數點他一生的腳步……當復活的真理尚未賜下,約伯已看見了永恆。

二、見識的提升:經由與三友論辯,約伯的屬靈見識不斷提升。因他:

1.對自己的話語作修正:本章原文常重複上章用詞,如「我被釋放…」(14)即「祂雖殺我,我也要仰望祂」(13:15),但從「被殺」的黑暗,轉為等候見神的盼望。如此例甚多。似欲抵銷前所言負面話語。 

2.神的認識在成長:約伯三次回答朋友都求神「記念」,但從以生命為無指望(7:7);到思想神創造生命的意義(10:9),再到確信神對祂所造的生命必有計畫(14:13),他對神的認識正在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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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15章

經文要義

15-21章是第二輪辯論,次序與前相同,但三友斥責更嚴厲;約伯的態度也更強硬,更迫切要求公正的仲裁。本章記以利法第二次發言:

  • 1-6責約伯虛言妄語:以利法稱約伯充滿「虛空的知識」,用「東風充滿肚腹」,這等於廢棄敬畏神,是受罪孽指教,自定己罪!
  • 7-16諷約伯過於自負。7:你是頭生而先得智慧嗎? 8:你有神密旨而獨得智慧嗎? 9-10:你倚老賣老嗎?但我比你爸還老!11-13:我們替神這麼溫和地安慰你,你還「冒出火星」嗎?「逼去」:即奪去,指失去理智。14-16連天使都不潔淨,你敢算自己為潔淨嗎?
  • 17-35強調惡人必遭各樣災難:與上次論點相同,再次說服約伯悔改。18-19:說自己所「指示」的是從歷代傳授下來的純正真理。26「盾牌的厚凸面」:即攻敵的那一面。

問題思考

  • 以利法這次用了哪些方式想勸約伯認罪悔改?有效嗎?我會這樣嗎?

默想應用

以利法這一次破口大罵,毫無風度,令我們警惕到:

一、言語的三個不能:

1.責罵不能鼓勵敬虔:其實他是基於憂心約伯在神面前「廢棄敬畏的意」(4),希望他重振「敬虔的心」。但破口大罵的方式只激起反彈。

2.諷刺不能令人謙卑:也因深感約伯自作聰明(9)、眼高於頂(12),希望他能謙卑受教(17),但他連發五串反問式的問題,「你豈是…」;「你知道什麼」;「你以為」;「人是什麼」的口氣,極盡嘲諷。誰受得了?

3.嚇阻不能引發悔改:他一如上次,憑經驗(17「所看見的」)推銷惡有惡報的理論,想要嚇阻人遠離神。這次還又加上「智慧人從列祖所受」的、純正的「傳說」,以增強說服力。卻說服不了人悔改向神。

以利法的言論是「指示式的」,結果和自己的目標愈離愈遠。我們是否也常這樣恨鐵不成鋼,想要為人好,卻一失言成千古恨呢?

二、情緒的兩個必然:

1.受傷的人必傷害別人:以利法上次還彬彬有禮(4:1-6),這次一開口就針對約伯的話語破口大罵(1-6),顯示他是從約伯話語受了傷(參6:6;25等)。未得醫治的情緒必定傷人(hurt people hurts people)。

2.向神存指望的人必被神修剪挑旺:上章約伯已生面見神的指望,並對過去負面話語做出修正,用正面的宣告來抵銷前面所發咒詛。但後又縮回「身上疼痛,心中悲哀」。神允許以利法與他針鋒相對,好修剪他的自憐、挑旺他的「指望」(17:15)。詳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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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伯記 第16章

經文要義

16-17章是約伯第二次對以利法的回應,內容可分四部分(含下章)。

  • 1-5對友人失望:約伯感嘆三友安慰人卻「叫人愁煩」,所說都是「虛空的話」。並說:這些話我也會說啊,若我們易地而處,我也可以對你們滔滔不絕。但若真有那一天,我定會如真正安慰者般堅固你們。
  • 6-17對神質疑:約伯也承認話多並不能解決問題(6)。他感到神的攻擊如同猛獸、惡人、摔角者、弓箭手、勇士一再臨到,但他堅持自己無辜,「我的手中沒有強暴…也是清潔」(17)。14「破裂又破裂」:形容一再打擊。15「縫麻布在皮膚」:喻哀慟如影隨形,總不離開。
  • 18-22對天地鳴冤:約伯求地不要遮蓋他的血;也宣告有「見證」、「中保」在天上可以為他昭雪清白。任憑朋友譏笑,他的眼淚流向神,唯願可以與神當面辯白,如同人跟朋友一般說個一清二楚。

問題思考

  • 約伯與朋友的這些爭吵,顯示出哪些意義可供我們警惕?
  • 當被朋友譏笑,約伯的反應是向誰訴苦(20)?這給我什麼啟發?

默想應用

一、爭吵的延伸意義:約伯這段對以利法反唇相譏,令人深思:

1.輔受關係的調換:三個朋友遠道來安慰約伯,反而變成約伯這個身心重創的受輔者要提醒他們,輔導者應(4-5):a.「處在我的境遇」:設身處地、運用同理心;b.「堅固你們」:說造就的話;c.「消解憂愁」:說安慰的話。這些原則於今亦然。

2.語言因果的再現:「因果報應律」不適用於約伯的受苦,但會表現於對話。怎樣指責人,就怎樣被指責,已見12章。此番再現於:a.「空虛話」的認定(3;對照15:2-3);b.「不敬虔」的指責(11;比較15:4)

3.訴苦路線的確立:當「朋友譏誚我」,反應不外乎:a.反向報復:反唇相譏;b.向外發散:找人訴苦。約伯卻是「向神眼淚汪汪」(20)。其訴苦路線是向上宣洩:「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19)。你我早有這位中保(參提前2:5;來7:22;8:6等),但訴苦路線屬哪種?

二、苦難的附加價值:本章所顯示的即有:

1.苦難使我們生命更新:從4-5節可知約伯跟以前的看法、做法都完全不同了。「新」的人非修練可得,唯有神能讓「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苦難,和朋友的重重責難,使約伯除舊布新!

2.苦難使我們將心比心:約伯若無受苦經歷,也會和朋友一樣攻擊人(4),但現在他說「我必堅故你們」(5)。受苦使人能夠將心比心,「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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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17章

經文要義

  • 1-16對前途悲觀:向神訴苦並沒保證不再苦,約伯仍在痛苦煎熬中奮力掙扎。他感覺「心靈消耗」、「日子滅盡」、「墳墓預備好了」;自己成了「民中笑談」,只覺「眼睛昏花」、「百體像影」,他的「想望斷絕」,只能以「陰府為房屋」、「朽壞與蟲為父母」…但仍極力自勉:「義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9)!3「憑據」:法律名詞,指抵押品,或保證金。「擊掌」:即擔保。12「亮光近乎黑暗」:即:「他們說光明已近,其實還是黑夜」。16:原文是問句:「盼望會下到死門嗎?我們會一起下到塵土中嗎?」意為:人死後還有盼望嗎?

問題思考

  • 本章又顯示哪些「爭吵」的意義,和「苦難」的價值?給我什麼啟示?

默想應用

一、爭吵的延伸意義:續上章,約伯的哀鳴中還顯示著:

1.行善動力的釐清:約伯還能持守善道(9)的唯一可能是,行善不再是為人或為己,只為那位在天見證的神!約伯釐清了這一點,因此無論下文還有多少疑問要發、多少傷痕要數,都還能堅持到底。

2.爭端源頭的掌握:「你使他們心不明理」(4),表明這些人都被神掌管。故:a.「所以祢必不高舉他們」:他們必不亨通。b.「在祢以外誰肯與我擊掌呢」:我別無依靠,單仰望神。c.「我們本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弗6:12)。明乎爭端的源頭,有助約伯脫離恨人,看向神。

3.終極盼望的追尋:這些思緒迴環到最後,約伯低問:「我的指望在哪裡呢?會下到陰間的死門那裡嗎?」(13-16)放下「光明已近」(12)的老套,人生的盼望究竟在哪?我們必須與約伯一同追尋!

二、苦難的附加價值:本章所顯示的還有:

1.苦難使我們深刻認識自己的不完全:剛宣告上有中保(16:19-21),又悲嘆「我的日子滅盡,墳墓為我預備好了」(1),顯示約伯的信心正在恢復,但極不穩定。認識並接受自己不完全,是苦難教我們的。

2.苦難使我們準確認識神的主權:約伯對神的認識之最大特色,就是他承認神對自己擁有絕對主權(1:21;2:10),本章他進而宣告神在朋友身上的主權:「祢使他們心不明理」,所以也「必不高舉他們」(4)。約伯對神主權的認識從未失焦,故即便痛苦掙扎也沒有偏離。

3.苦難使我們堅定承認所得的指望:「指望」正是神在約伯身上的工作的關鍵(15):過去他對神所存「天然的」盼望(參4:6)在苦難中遇到重大考驗。至本章顯明那「指望」永遠不死,伴隨他「下到陰間的門栓」(16)。因而證實了「指望」的實力、顯出它的寶貴!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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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伯記 第18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比勒達第二次發言,是眾言論中最短的一篇,但同樣是重擊:

  • 1-4斥責約伯的過錯:喋喋不休(2)、對友不敬(3)、發怒自毀(4上)、妄想改變自然法則(4下)。2「尋索言語」:如說「沒話找話」。3「污穢」或譯「愚蠢」,如說「笨得像豬」。4「將自己撕裂」:頂回約伯所說「神發怒撕裂我」(16:9)。「難道大地為你見棄」:難道宇宙秩序會因你而變更麼?暗指「惡有惡報」也像自然律一樣天經地義,你想改變麼?
  • 5-21歷數惡人的下場:亮光變黑暗(5-6);道路滿布陷阱(7-10);飽受驚嚇(11-14);財物不保(15-16);無人紀念(17-18);絕子絕孫(19-21)。15「不屬他的住他的帳棚」:喻財產被侵占。「硫磺撒在他住處」:被破壞淨盡。硫磺象徵神的審判(創19:24)。21「地步」:收場。

問題思考

  • 比勒達從哪兩方面來說服約伯?這給我們在輔導人時什麼鑑戒?
  • 從本章可知語言有哪些常見的限制與陷阱?這給我什麼警惕嗎?

默想應用

比勒達,從上述1-4;5-21兩方面想要改正約伯,卻清楚顯明:

一、輔導的大忌:本章像一篇「惡有惡報賦」,顯出比勒達是:

1.不願聆聽──「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2):他覺得約伯說話太多,他只應面壁思過。不能耐心聆聽傷心人的心聲,就不配作輔導!

2.需要尊重──「我們為何算為畜牲,在你眼中看作愚蠢呢?」(3):被約伯反駁就冒犯了他的自尊心,誇大為被貶為畜牲、看為愚蠢。我們若需要被尊重到看不見別人的苦難,也不能輔導。

3.拒絕同理──「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麼」(4):約伯呼天喚地的悲情(16:18-19),他看為是自我中心。對個案缺乏同理心。

4.試圖恫嚇(5-21):他極力誇張惡人所遭惡報的嚴重性,目的是嚇阻人行惡、離棄神。但這種威脅恐嚇的方式,效果非常有限。

前3項屬性格弱點;第4是方法錯誤,都是我們作輔導的大忌。

二、語言的陷阱:人的「言」與「意」經常不相符,如比勒達即總是:

1.錯失重點:本意為安慰約伯,卻大說「惡人」;本應對約伯所譏刺的「智慧」(參12:2;17:10)做說明、洗刷,卻因破口大罵而恰被說中。錯失了重點的發言,不但造成更大傷害,也證實自己的缺乏智慧。

2.扭曲事實:約伯曾說「「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12:7),比勒達回說:「我們為何算為畜生,在你眼中看作污穢呢?」(3)此話前半扭曲原意,「問走獸」並非「是畜生」。而後半句又擴大為你看我們都汙穢愚蠢……。扭曲擴大,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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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約伯記 第19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本章是約伯對比勒達的第二次回話。最精彩的是對「救贖主」的啟示。

  • 1-6反責友人無情:3「十次」:指多次。4:若真有錯,「這錯乃是在我」與神之間,有礙到你們嗎?5-6:你們若果妄自尊大來評擊我,就該知道是神在對付我(意指該去找神理論)。
  • 7-22哀嘆受神攻擊:7-12:自己無處申冤,走投無路,因神從四圍安營攻擊。13-19:真可謂嘗盡世態炎涼,骨肉之親、良朋密友、賓客僕婢、髮妻、孩童…全都疏遠他。20-22:求友「可憐我!」
  • 23-29宣告確信神:23-24:盼望冤情永久記錄下來,留待公評。25:轉而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26-27:並相信自己死後必得親眼見神!「心腸在我裏面消滅」:形容深深渴慕。28-29警告朋友不要一味將他的苦難歸咎於罪,神會審判他們。

問題思考

  • 約伯的上一次發言,結束於對人生終局之盼望的苦苦追尋(參17章),到這一次說話時,有了什麼大轉機(參25-27)?這給我們哪些啟示?

默想應用

學者公認本章是約伯回應朋友最動人的一段,約伯在委曲、受困、被神攻擊;和眾叛親離的苦難中,忽然蒙啟示而「知道」了:

1.我有一位「救贖主」:學者指出「救贖主」(go’el)在舊約的含意有:a.至近親屬:為已死親人盡贖回產業;償還舊債;報血仇;或生子立後的義務;b.辯護人:約伯曾指神為「聽訟的人」(9:33),「天上的見證人」(16:19),現在跨進一大步,認識到神還拯救、贖回!c.擔保人:約伯切望在他和神之間有一位「中保」(9:32-35;16:19;17:3),現在認識到神就是那一位!d.神自己:此字也是神的一個名稱(出6:6等),約伯向來所訴苦;埋怨;控告的那一位神,今是他的「救贖主」!

2.我的救贖主活著:這位救贖主不但存在,並且永活!雖在自己死後,祂也仍然活著!原本約伯要將冤情「用鐵筆刻在書上;用鉛灌在磐石上」,存到永遠,永不甘心;現在體悟主乃活到永遠,則不但沉冤必雪;且能在肉體之外親眼見神(26-27),這比洗刷冤情更寶貴!

3.末了:到整件事結束的那一天,親眼見神的那一天,是非將昭然。無論受苦多久,反正總有一天等到你!那時一切都值得了!

4.必站立在地上:祂必掌權作主、必辯護救贖!

這是《舊約》中有關神是人類救贖主的啟示之一。這個重要的啟示後來通過耶穌基督的身傳言教、死裡復活,而充分顯示給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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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20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本章記瑣法第二次發言。詞鋒比上次更利,內容則重複惡人之報。

  • 1-19惡人誇勝是暫時:瑣法強調惡人雖暫時昌盛,後仍歸滅亡(4-5)。他即使尊榮達天,終歸如糞土(6-7),他的財貨要賠還,化為烏有(10;15;18),不得壽終,兒女行乞,一切轉眼成空;他的不義成了致命的虺蛇毒氣(16),他永遠無法享受歡樂的滋味(18)。3「聽見那羞辱責備我的話」:指上章末約伯的警告;或12章約伯對他前次發言的反駁。11:指惡人必短命。
  • 20-29惡人報應必速臨:強調惡人的福樂不能長久(20-21),不是被人搶奪(22);便是遭神審判(23),他不能躲避神的鐵器弓箭(24-25),天地都起來攻擊他(27),他一生的積蓄,轉眼便消滅(26;28)。29:結論:這就是惡人的產業。

問題思考

  • 瑣法這段話重彈惡有惡報的老調,但論點有哪些特色?
  • 從哪些地方可看出瑣法的性格?我應如何引以為戒?

默想應用

一、瑣法的話內容上仍在重複惡有惡報說,創意不多,但側重了:

1.速度感:約伯上次回答瑣法時曾說惡人也常興旺穩固,不一定遭報(12:6),瑣法這次針對此立論,以「惡人誇勝是暫時的」(5)為主題,大量使用時間詞,「暫時」;「轉眼之間」;「飛去如夢」;「速被趕去」,兒女就行乞,表示富不過一代,青年便成白骨,表示性命也短促。又直接強調福樂「不能保守」;「不能長久」等等,都強調了快速感。

2.空虛感:惡人無論升到多麼高,變得多麼興旺,都轉眼成空,他們「如糞(哇,這麼過份)」;「如夢」;「如夜間的異象」,轉眼消失不見,家產貨物也消滅無蹤,一切努力都全屬空虛。

3轉化性:瑣法也說明了罪中之樂的實質(12-15),總是在開始時甘甜,後來卻要化為酸,成為毀滅人的毒氣。他吞了財寶後來要吐出、掏出來,勞碌得的要賠還等等,都是福樂轉化為苦果之例。

二、瑣法在性格上則顯出:

1.急躁而衝動:他承認自己「心中急躁」,一聽羞辱責備的話就必回答。

2.憑理性而無情感:他重複說是「思念」和「悟性(即理性)」叫他必須回答(即反駁)約伯,顯然是憑理性行事的,而通篇以惡人的命運譬喻約伯的結局,完全不顧念約伯的苦情。「我的悟性叫我回答」(3)一句的原文:「我的悟性像大風一樣驅使我反駁你」,更生動反映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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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21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本章是約伯第二次回覆瑣法的話,直接反駁惡報論,沒有轉成禱告。

  • 1-6 要求聆聽己發言:約伯請朋友細聽(2-3),並解釋自己因是向神訴苦,不免顯得焦急(4),請朋友重新注意他的苦境,必會驚訝而緘默(5),一如當初三友初見他時一樣(參2:11-13)。想到自己的遭遇,與下面要說的人世間惡人的狀況,就驚慌害怕(6)。
  • 7-34反駁惡人受苦論:約伯以惡人諸事亨通(7-16);甚少遭報(17-22); 人生的禍福似與善惡無關(23-26);惡人的喪禮常備極哀榮(27-33),論證三友所言全是「錯謬」,怎能安慰人心?13「轉眼下入陰間」:指離世無痛苦。16「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約伯不會因羨慕惡人而隨之行惡。22:神旨意高深莫測,誰能指導神該怎麼作? 33「在他以後去的更多」:指惡人的善終鼓勵更多人的傚法,使人更加行惡。

問題思考

  • 繼16章後,本章約伯又指出哪些輔導者應注意之事?這提醒我什麼?
  • 惡人常諸事亨通,但約伯會不會因此去作惡呢?從哪一節可以看出?

默想應用

本章約伯列舉惡人亨通的事例,以證明三友所秉持的「惡有惡報」說並不確實。其中反映的值得深思之處有:

一、輔導方法分面:本章首尾兩節分別顯明了輔導上的注意事項:

1.仔細聆聽便是安慰:這三位朋友不斷說話想要安慰約伯(15:11),但卻愈來愈不耐煩聽約伯說話(參18章默想應用),此處約伯直接點明:「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2)。聽人說話往往比對人說話具有更大的心理療效。

2.理論錯誤怎能安慰?  約伯逐一證實了三友關於神在今生懲罰的觀點並不符合人類實際經驗,他們的哲理是錯的。建立在一個錯誤理論上的安慰,是「徒然」,亦即虛空無用的(34)。我們真要小心自己所持以輔導、安慰人的,是什麼真理呢?

二、因果報應說方面:在論證報應說不符實情中,約伯碰觸到二命題:

1.惡的定義:約伯所論的惡人,不只是道德上的,而是靈性上的,「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祢的道」(14),此之謂惡人。這應是三位朋友也都同意的。

2.報應的時機:若說惡人雖興旺,但兒女必受報應,約伯認為「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19-21),認為刑罰應在惡人本身,才有教育作用。約伯能從報應而體會到神審判的用心(參賽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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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22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22-26章是第三輪的辯論。瑣法這次沒發言。本章是以利法嚴詞指控:

  • 1-5責約伯自以為討神喜悅:以利法認為人行善是應該的,又不能使神獲益,約伯不必以為神欠他一個獎勵(2-3)。但神也絕不會因為約伯敬畏神而審判他(4),所以,必定是約伯犯了大罪(5)!
  • 5-20指約伯犯罪眾多:以利法順自己的理推論,猜測約伯必定是:剝削窮人(6-7)、欺壓孤兒寡婦(8-11)、以為神不鑒察(12-20)。這些全是無中生有的誣告!18:哪知以美物充滿惡人房屋的,就是神;因此我遠離惡人的謀畫,免得有他們的下場。
  • 21-30再鼓勵約伯悔改,神必再次眷顧祝福他。

問題思考

  • 以利法怎麼會變成誣賴約伯的人?從1-5節,他對神的認識是怎樣的?
  • 21-30是一段很美的勸勉,但約伯聽得下去嗎?這給我什麼警惕?

默想應用

以利法在本章很令人驚訝地表現出:

一、對神的誤解:以利法以為神是

1.責備,而不喜悅人:他說約伯的公義「有益於己」,但不能使神獲益和喜悅(2-3)。這和後來摩西,及眾詩人所領受的神的特性不符(參申10:15;詩147:11;149:4等)。神也喜悅約伯,還向撒但誇耀。

2.罰惡,而不賞善行:他因反對約伯說神常不管人類的罪惡,結果說成神對人類的美德漠不關心(2-3)。但人若有罪,神又必報應。

3.養惡,等著除滅人:他覺得神以美物充滿惡人的房屋,等有一天要「忽然除滅」他們(16-18)。有點像人把豬養肥了好宰了吃。

這些說法把神降低成冷酷無情、滿懷惡意。偏偏他後來又極力勸約伯歸向神,就必得福(21-30)。這些「屬靈的勸勉」怎能讓人接受?

二、對約伯的誣控

1.「莫須有」的罪名:他首次發言時暗示,第二次確信,這一次直接描繪約伯所犯的罪。將推測,或假設,說得煞有介事,好像親眼目睹一般。這比當年秦檜陷害岳飛的「莫須有」罪名,還要嚴重。

2.偏誤的信念:以利法遠道來訪,應不是故意要誣賴約伯,只因戴著一副「報應說」的有色眼鏡,使他從假定,到認定,到一口咬定約伯有罪,想像出一幕一幕約伯犯罪的場景。他不是故意說謊,可能甚至不覺得自己在說謊,但確實成了「作假見證陷害人」(出20:16)!心理學上「信念偏誤」(belief bias)的貽害,聖經早已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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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23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23-24章是約伯對以利法不實指控的回覆。本章先嘆神的作為難測:

  • 1-9神在哪裡? 約伯嘆息自己的訴苦也被算為背逆,他相信只要能到神寶座前,他一定被判無罪。只是他往前後左右,似乎都找不到神。6「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神不會採用高壓手段,只會按公平審判。7「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指可以封住三友之口。
  • 10-12然而神知道! 約伯確信神知道他的一切經歷,把他試煉後,必找不著他有任何罪,只發現他純如精金。因此他必跟隨神。
  • 13-17只是神心難測:一想到神似乎定意使他受苦,此苦「還有許多」(14),約伯又不禁驚惶。17:約伯的恐懼不是因為所遭遇的苦難,而是由於神的舉動令人難以捉摸。

問題思考

  • 約伯說:「祂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這個體悟對於他的整個受苦過程,具有哪些意義?對我又有什麼幫助?

默想應用

面對以利法泰山壓頂似的指控,本章約伯的反應顯出幾個特點:

一、神必理會我:與前幾次不同,約伯這次是以獨白的形式回答,而非對朋友們致辭。與其說是較有風度,不直接回罵;勿寧是傷到深處,已無力,也無必要反駁了,只期盼能到神面前向神辯白。神必不用大能壓迫我,必會審理我的案子!約伯至終如此深信。

二、神知道我道路:繼「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19:25)後,約伯更深體會到「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10):

1.神知道:妻子不知、朋友不解我,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但神知道!

2.神知道我:千萬人中神卻認識我!即便我找不到祂,祂也認識我!

3.神知道我所行的路:「路」指我裏面的思路,即思想意念;也指我外面的道路、經歷。我自己不明白為何走過這些坎坷,但神知道我所行的每一步路!於是這些痛苦就必有祂的旨意,也就有了意義

4.祂試煉我:這是約伯第一次想到他的遭遇可能是神試煉他,而非在受懲罰或委屈。於是一切痛苦又有了目的──在爐裡煉成精金!

5.我必如精金:a.精純如金,受苦具提煉效果;b.精淨如金,無辜而找不出渣滓。

三、我看重神言語:因體悟到這場苦難有意義、有目的,約伯決志:「我腳追隨他的步履,我謹守他的道,並不偏離。他嘴唇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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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24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本章約伯續言惡人興旺,不一定遭報應。末尾請對手們評斷此事。

  • 1神為何不按定期罰惡?
  • 2-17惡人罪行舉例:如挪移地界搶奪群畜(2);欺凌孤兒寡婦(3);壓迫貧窮,以至窮人離開正道,漂流曠野,無食無衣無遮蓋(4-8);搶奪嬰孩或窮人,強迫人作苦工又不得吃喝,以致遍地呻吟哀嚎(9-12),並有殺人放火,姦淫邪盜,無惡不作的事充斥 (13-17)。13-17:約伯指出那些傷害他人的惡人,都是喜愛黑暗背棄光明。17「因為他們曉得幽暗的驚駭」:原指他們以幽暗為友。
  • 18-25惡人必遭報應:可見約伯並非完全反對朋友的觀點,他只是堅持善人亦會受苦。有人解這幾節為約伯的呼喚,求神讓惡人飄去,蟲子吃他,不被人紀念…與眾人一樣被除滅。18「不得再走葡萄園的路」:指惡人的葡萄園都荒蕪。

問題思考

  • 約伯是在表示因果報應不存在嗎?究竟應怎樣看待善惡報應的問題?

默想應用

本章約伯也以人生實際經驗遍舉惡人未及時遭報之例,感嘆世界太多不公平。這使我們明白「善惡報應」的一些特性:

1.善惡要和順逆分開:「因果報應」確實是神設置在人間的律,「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6:7)。約伯三友的問題是過度地以此人間的律範限神,將人生境遇的順不順利,和人德行的善不善良,直接畫上等號,又和神的意旨與作為相連,形成過度簡化的判斷權威,便給正在遭遇不順的約伯帶來極大痛苦。約伯努力陳明惡行往往長期得不到報應;善行也得不到報賞,以證明不能根據人境遇的順或逆來評價他品格的善惡。近世所謂成功神學者,尤應深思此點。

2.報應要和時間連結:所謂公不公平,很大的一個難題是其中夾著時間的因素。惡人要立時遭到「現世報」,人們才覺公平而過癮,慢一點就啟疑惑。但神比時間還要偉大。約伯所指出的就是神並不一定急於立刻懲罰每一件罪行、獎賞每一個善行,但他知神必報應(18-25)。神自己所宣告祂的行事律,很能說明這一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我們要站到「三四代」、「千代」的角度去看神的作為,才能稍微了解一點報應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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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25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本章是比勒達第三次發言,是所有發言中最短的,只有6節。強調神的偉大,人在神面前不能稱義。

  • 1-3神的偉大:比勒達宣稱有兩樣顯出神的偉大:統管萬有的「治理之權」;b.審判萬有的「威嚴可畏」。當他實施這些權柄時便生發「和平」。他的軍隊不可勝數;神的光發出暖和之氣,使大地得以生存。
  • 4-6人的污穢:比勒達強調:因神的偉大及可畏,人怎可在神面前稱義及得潔淨,連月亮星宿在神面前也無光(光喻潔淨),何況是如蟲如蛆的世人。

問題思考

  • 在比勒達所論述的兩個重點──神的偉大和人的污穢──之間,缺少了什麼連繫?神是怎樣建立並發展此連繫關係的?我對此有何經歷?

默想應用

本來文章(或發言)在精不在長,簡短可能是優點,比勒達這次發言的問題不在短,而在:

1.生命無更新:比勒達沒有回答約伯的問題──惡人為何興旺──他岔開話題,去論述兩個前面已經講過的論點(參4:17;15:14),沒有新意。由此我們看見兩種生命的對照:約伯痛苦、疑惑,在掙扎中對神時有衝撞不敬,但也不斷獲得新的亮光,如前見他從「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9:25),發展到「祂知道我所行的路」(23:10)等等,他的生命在改變、成長;比勒達則原地打轉。所謂「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屬靈的生命則如騎腳踏車,不進則倒。

2.信仰無盼望:再看比勒達所論述的兩點內容,神是偉大無比的,此點無人置疑,但比勒達所信的神是:

a.沒有恩典:神偉大並非說人就不可能在神面前稱義,反而神的偉大正在於祂願意親近人、稱人為義,如挪亞、亞伯拉罕等人;後來神甚至賜下獨生子耶穌基督為人而死,使人得以與神和好。比勒達沒有看見神與人之間的連繫關係,神一味地偉大崇高;人一味地污穢如蛆,則人毫無希望可言。

b.沒有慈愛:神偉大的治理之權不但「有威嚴可畏」,也有慈愛可親;祂不但「在高處施行和平」,也在人間彰顯慈愛。比勒達抽掉了神愛的屬性,使神變成冷漠可怕,又殘缺不全,不能給人任何盼望。

比勒達這段最後的論述短,而有缺,有待下文,和神親自出面來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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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26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本章是約伯對比勒達第三次的回覆。

  • 1-4譏諷比勒達:比勒達上章結束時說世人如蛆,約伯順此口氣稱自己是「無能」、「無力」、「無智慧」的人,多蒙他幫助和指教。並反問他:「你向誰發出言語來」(4),或譯「你靠誰發出言語」。
  • 5-14讚美神的威能:5-6:神掌管陰間及死亡。7-10:神掌管天地。此段文字極美,又符合現代科學。11-13:神掌管萬物。「柱子」:傳說中支撐天空的山脈(參9:6)。12:「攪動」或作「平靜」,指神的能力控制著大海和海怪「拉哈伯」。13「天有裝飾」:指晴朗時的雲彩。「快蛇」:快速奔逃的巨蟒。14:神造物的奇妙,人僅能了解少許。

問題思考

  • 約伯和比勒達都讚嘆神的偉大,但在神與人的關係上,有何差異?

默想應用

本章提醒我們注意:

1.譏諷不足取,含意可深思:1-4節約伯自稱「無能」、「無力」、「無智慧」,並非謙卑;蒙比勒達何等的「幫助」、「拯救」、「指教」,又「多顯大知識」,也不是真心恭維。都是反話,嘲諷比勒達班門弄斧,有眼不識泰山。這種說話方式帶出驕傲和苦毒,很不健康。耶穌說我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5:37),這種似是而非的訕謗之語應從我們口中棄絕。但也不妨反思:比勒達口中的神高高在天,人卻如蛆如蟲永不潔淨,約伯的譏刺是否正表達了「軟弱無能的人,何等需要神的幫助和拯救」的心靈呼喚呢?

2.創造有大能,微聲啟示多:因此當約伯接口形容神的大能和威嚴(5-14),神的治權不單在高天之上,也下達陰間,深及死亡(5-6);又貫穿在大自然中,北極、大地、雲彩、水氣及水流皆聽命於祂 (7-10);高山峻嶺(天的柱子)和汪洋大海,海怪拉哈伯和快蛇都受祂管治(11-13)。尤其「神將北極鋪在空中,將大地懸在虛空」帶出一段華美又科學性的宇宙論:神將沉重的水貯藏在雲采裏,雲不破裂,也不下降,雲彩還有遮護神之寶座的功用(9);祂又在地面的水平線上劃出黑暗與光明的分界(10)…最寶貴的是,人雖只能領悟到神「工作的些微」;但總是聽到了祂「細微的聲音」(14)。這一縷微聲連繫了神與人的關係,渺小的人也可以體驗、認識偉大的神!有首老詩歌叫〈微聲盼望〉,約伯對神的見解與比勒達最大的不同,即在此聲,此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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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伯記 第27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瑣法未再發言,第三輪辯論結束。27-31章是約伯的總結陳詞。

  • 1-6聲明過去沒有、將來也不犯罪:他堅持自己無罪,也必守義不渝。2「起誓」:這是約伯唯一一次發誓,顯示這篇結辯詞的嚴肅性。
  • 7-23再論惡人的結局:有學者認為本段是瑣法的言論,因他在第三輪中沒有發言,且本段與他的看法相似。但此說缺少直接證據。我們仍視為是約伯的話。他也相信惡有惡報,但否認自己是因犯罪而受苦。7:「仇敵」在此乃影射三友。8-10:惡人雖得利,但當死期臨到、大禍當頭時,因不隨時求告神而得不到神幫助。11-12坦白地說自己要指教三友,免得他們將神的作為變為虛妄。13-23:惡人的報應。17:惡人努力積財,財卻歸義人。18「守望者所搭的棚」:看守莊稼者所搭的臨時簡陋草棚。23:人人鼓掌稱快,齊聲斥喝他走。

問題思考

  • 本章首段顯示約伯什麼決心?這給我什麼提醒?
  • 約伯說他要指教朋友們什麼事?我能這樣對朋友嗎?

默想應用

約伯至此時仍不知道撒但與神的對話那一幕,因此他的苦難怎麼看都像是從神來的,這是他百思不得其解,而苦悶萬分的心結。三個朋友,三輪辯難,糾結不盡的千言萬語,當來到這最後的總結論時,他所表明的心跡是:

1.神可以不仁,但我不能不義:一開口,他說的是「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1)。這句話前後的強烈反差,呈現約伯一種決絕的心志:就算神奪去我的理,我指著祂起誓;就算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我指著祂起誓。就算(祂使我)失去一切,就算祂待我不仁,棄我不顧,就算天地滅沒,粉身碎骨,就算,就算…我仍然只有一位神,仍然指著我的神起誓!

2.人可以不信,但我持定我的義:不但對神決絕,約伯對自己的要求也絕不放鬆,只要一息尚存(2),他絕不作非義的事,也絕不照朋友所勸的,認罪悔改一下以換得神賜福。「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4)!就算人都不信、都認定我有罪,但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也必「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6)

愈讀約伯記,我們愈明白:不是苦難使約伯偉大,而是他在這樣大的苦難中,仍然對神、對自己持定著此心、此信;此情、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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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28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說了惡人的結局後,約伯深感人生亟需分辨善惡、作出抉擇的智慧,而詠出本章這篇美麗的「智慧頌」:

  • 1-11人間尋寶的智慧:人在開採及提煉礦藏上聰慧無比。3:指用燈照明,深入礦穴去開採。4「懸在空中搖來搖去」:指乘吊籃縋入礦坑。5「地內好像被火翻起來」:人在礦層鑿洞,用火燒至洞壁熾熱,再灌水冷卻,使寶石岩塊剝落。7-8:礦穴幽深,鳥獸到不了。9-10:開鑿工程艱巨,人都採到。11「封閉水不得滴流」:指建造堤壩等。
  • 12-22真智慧無處尋:探勘礦石已夠高深,尋找智慧更難。智慧的價值也遠勝金銀。22:「滅沒」和「死亡」風聞智慧之名,卻不知在哪。
  • 23-28惟有神知道何為智慧。25-26:大自然的風雨雷電,天氣,都是神智慧的安排。28:結論:真正的智慧是敬畏神和遠離邪惡。

問題思考

  • 本章描述了古代哪些採礦技術?我也曾靠主「使隱藏的物顯露」嗎?
  • 本章如何形容智慧的價值和難尋?人究竟怎樣可得著智慧?

默想應用

一、不識智慧,但有高度的科技文明

1.本章描述了約伯時代的採礦技術,他們竟已能夠探勘幽暗礦穴(3),吊下礦坑(4);以高溫高壓法採礦(5);深入鳥獸絕跡的礦脈(6-8),劈石移山鑿出水道(9-10),使隱藏的物顯露出來(11)。如今科技進步更不在話下。「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32:8),不斷開創文明。

2.然而那最偉大的寶藏──智慧,卻非科技高深便能產出。約伯用了絕美的文字形容智慧的價值遠勝任何寶石,但任憑人上窮碧落下黃泉,也搜尋不到。智慧「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隱藏」,人不能識透。

二、不是智慧,但唯有神了解、掌握智慧

1.神不等於智慧,但唯有「神明白智慧的道路,曉得智慧的所在」(23).

2.神是智慧的本體──「因祂鑒察直到地極,遍觀普天之下」(24):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而又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治。

3.神是智慧的應用:為風定輕重;為水配份量;為雨露立規矩,為雷電定路線(25-26)…此智慧非寂然不動,而是有用的,生機蓬勃。

4.神是智慧的來源:祂a.「看見」智慧;b.「述說」、解釋智慧;c.「確定」智慧與人之間的規律;d.「查究」:指審核(27)。智慧靠神而立。

5.神願意向人彰顯智慧──「祂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28):靠己力尋不到智慧,但一順服神,就是智慧。祂早已說了,但我們,幾人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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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伯記 第29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提到「敬畏主,遠離惡」(28:28),約伯用29-31三章回顧生平來詮釋此話,作為總結陳詞的結尾。分為過去(29章)、現在(30章)及申辯(31章)三部分,誓言他的受苦與罪無關。本章先述過去的幸福:

  • 1-4與神為密友:與神密交是他最懷念的。3「燈」、「光」:象徵蒙福。
  • 5-6家道小康:那時兒女繞膝,經濟寬裕。「磐石」:指磐石中鑿出的橄欖油榨。
  • 7-11德高望重:那時自己受社會各層尊敬。9「摀口」:不敢說話。
  • 12-17急公好義:那時自己樂善好施,關懷孤寡,主持公道。本段正好反駁朋友在20:19及22:6-9對他的指控。
  • 18-20活力充沛:那時滿懷自信神賜予長壽、財富、力量健康。18「死在家中」:指壽終正寢。「日子多如塵沙」:指長壽。19:根長到水邊、露沾枝頭,喻興旺富足。20「弓」:象徵力量。
  • 21-25一言九鼎:那時自己的話語被人渴慕和聽從,常常鼓勵人。

問題思考

  • 好漢不提當年勇,約伯為何不斷回憶當年福?我怎麼看待我的幸福?
  • 約伯回憶了過去的哪些方面?可看出他對人生的優先次序是怎樣?

默想應用

如同白頭宮女憶當年一般,約伯坐在爐灰,和朋友的輪番攻訐中,回憶起往昔幸福的歲月。除了感慨萬千,這段回憶還提醒我們:

1.人生的排序:綜觀約伯回憶的順序,第一感恩是與神親密的關係,然後是家庭美滿,然後是好名聲、好行為、好體力、好教誨。這是約伯的價值觀,他人生的優先次序。我們的呢?

2.感恩的焦點:a.這段回憶開始於:「惟願我的景況…如神保守我的日子」(2)。他知道一切幸福美滿只有一個原因,即是蒙神保守。這使得整篇自述成為感恩清單,而非自我吹噓。b.當提到往日生活點滴,對他可能都如刀割──那時啊,「我的兒女都環繞我」(5);「我的弓在我手中日強」(20)。兒女、健康…當時只道是尋常,不料忽然全都「此情可待成追憶」了!才知道每一個平凡的幸福,都應感恩!

3.無愧的自省:約伯為何作這段回憶?是在摯友的百般指控中作自我辯護;在「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的光照中作生命見證。從聽眾無一反駁,可知所述都是事實。我們不禁要羨慕約伯有這樣完整的履歷可述。你我有誰的回憶錄,能像他這麼地俯仰無愧呢?

無愧,但有感。愈感恩過去,對照現在就愈令人傷感。下章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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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30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本章約伯繼續描述現在的悲苦,與上章強烈對比。

  • 1-15遭下流人士戲笑:約伯先前受社會上流人士敬重,今卻受下流人士戲弄,使他身體心靈受創。4「鹹草」:味酸,只有極窮困的人才吃。「羅騰的根」:很少用來作食物,多用作燃料。11「繩索」、「轡頭」:象徵約束。「脫去轡頭」或譯「任意妄為」。13「毀壞我的道」:不讓我有路可退。
  • 16-23 遭神變心苦待:身體的痛苦約伯還能咬緊牙關抵擋(16-18),但「神把我扔在淤泥中」(19),又不聽呼求(20),如同「向我變心,待我殘忍」(21),甚至要致他於死地(22-23),這是約伯最感痛苦的。
  • 24-31遭其他人漠視:約伯以往顧念痛苦者(24-25),今卻得不到同情憐憫(26-28),使他生命樂章變為悲歌(29-31)。28「我沒有日光就哀哭行去」:呂振中譯:「我悲傷哀悼而往來,也無人安慰」。原文意為「我面色發黑並非因日曬」。29「野狗」和「鴕鳥」:都強調約伯的哀叫。

問題思考

  • 本章約伯的負面情緒可分為哪幾類?我也常這麼負面嗎?

默想應用

從想當年,到「但如今」(1),約伯的人生經驗前後落差太大,真是情何以堪!他的心情變化提醒我們,身在苦難中時要特別小心:

1.勿過度聚焦於人:本章內容可分三部分,如上經文要義。中間16-23八節,約伯感嘆神似乎拋棄他,此外,前後兩大段經文都圍繞著別人的態度。前段(1-15)訴社會下層人士也把我當落水狗來打;後段(24-30)則怨過去幫助過的人也不理我。看人的比例太高了,就苦。

2.勿陷於浪漫的自憐:人在痛苦中有時會有種矛盾心理,又想脫離苦境;又習慣陷在其中,甚至有點陶醉。「我的尊榮如風而逝,福祿如雲飄散」(15),嗯,滿浪漫的……那是自憐!要棄絕它!

3.勿誇大孤單的感覺:在痛苦中感覺也常失準。約伯過去和神有密友之情(29:4),現在卻感到「神把我扔在淤泥中,我就像塵土和爐灰一般」(19),他覺得孤單,與神隔絕。這感覺若不禁止,會迅速擴大為:神向我變心、待我殘忍(21);神把我提在風中、使我消滅在烈風中(22);我知道神就是要叫我死(23)……哇,一發不可收拾!

求主助我就算如約伯受苦,也不要受罪。所以,人的嘲笑,自憐和孤單感,都去你的吧!我靠主脫離這些哀怨,常常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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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31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將過去和現在作了對比之後,約伯用起誓的方式,重申自己的無辜:

  • 1-12個人生活方面:約伯聲明自己沒有動淫念(1)、說謊(5-8),或犯姦淫(9-12)。「推磨」:即成為奴婢。
  • 13-23待人方面:他知道眾生平等,從不對僕人專橫無禮(13-15),並常救濟貧寒孤寡(16-23)。11「審判官當罰的罪孽」:表示重罪。15「摶」:塑造。22:若犯了以上的罪,願他的肩膀脫落,手臂折斷。
  • 24-34 與神的態度方面:他從未以錢財為靠山(24-25),也未曾敬拜天上萬象(26-28)。他不幸災樂禍(29-30);從不讓人挨餓或露宿街頭(31-32);從不像亞當那樣遮掩過犯(33),也不屈服於群眾壓力(34)。27「口便親手」:如今日所謂「飛吻」,外邦人拜日月時的動作。
  • 35-40最終的表白:約伯願意畫押,昂然攜帶控訴他的狀詞,到神面前陳訴。36「帶在肩上,又綁在頭上」:讓人人都可看見。37「述說我腳步的數目」:指一切言行舉止。

問題思考

  • 綜合本章所記,約伯的為人有哪些優點?

默想應用

上章才見約伯過於聚焦於人對他的看法,因而自苦;本章他立刻抽身而出,不再從旁人,而轉眼從神的角度看自己(2-4),並因而展開長篇的自我表白,作為全部陳辭的完結。因此上章充滿「人」,本章充滿「己」。這都是煩惱的來源,因此他愈說愈慷慨激昂,情緒激動,以至學者常覺本章內容跳動混亂。但我想重要的是,這其中啟示給我們:

1.德行的根基:從上章數算人無情,約伯回過神來思想:「從至上的神所得之分,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什麼呢?」(2),他要得的「分」,和產業,都在神那裡,而不在人世間。因此他「與眼睛立約…」,而發展出全篇的懿德善行。他的道德意識,建立在對神的敬畏上。

2.陳訴的動力:他又想到「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4),相信神知道一切;瞭解他的純潔,是他坦然無懼,而展開下面陳辭的原動力。結束前又回應此點,將一生「腳步的數目」(37)都敞開在神面前。我們的禱告,也都需有此神相信,神明瞭的確據。

3.信仰的延伸:這段自辯詞被公認為重要,不僅因其中反映了當時的道德標準,被稱為舊約倫理的總綱,可以用來與十誡相輔閱讀;我想更是因它體現了信仰對約伯生活各層面的巨大影響。我們的信仰是關在星期天的教會裡的,還是像約伯這樣,伸入生活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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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32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約伯與朋友各持己見的辯論結束,一旁的年輕人以利戶毛遂自薦發表意見。他發表四篇長辭:(1)32-33章;(2)34章;(3)35章;(4)36-37章。約伯沒有答辯。本章是第一篇言論的前言,可分兩段:

  • 1-5以利戶的身世:這一段是散文敘述,其他是詩歌體。2「布西人」:布西即布斯,與烏斯都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家族(創22:21),約伯是烏斯地人(1:1)。3「仍以約伯為有罪」:即「雖以約伯為有罪」。
  • 6-22以利戶為何發言:他本認為年長者當以智慧誨人(6-7),但使人真有智慧的是神放在人心裏的靈(8-9),因此自己雖年輕也要開口(10)。6「意見」:原文為「知識」。他直指三友無一能折服約伯,還自以為有智慧(11-13),現在自己要另立論點,挑戰約伯(14)。15-22:強調三友敗陣說不出話,自己卻有滿肚話語,如酒在囊中,氣體快要穿裂皮袋。他若再奉承人,忍著不說,神必除滅他。

問題思考

  • 以利戶隱忍到最後,直言約伯及其三友的不是,這種做法給我們什麼鑑戒或榜樣?
  • 本章重複幾次以利戶「發怒」(原文2節有兩次)?這提醒我什麼?

默想應用

以利戶應是一直在旁傾聽約伯和朋友們的對話,對各人的議論極感失望,且越聽越氣憤,因此開始滔滔不絕地發表他對約伯受苦的意見。從本章他的加入談論,我們思想到:

1.有敬意不一定就無怒意:以利戶具有一個現代人經常欠缺的品德──敬老尊賢。本章三次說他因自己年輕,就「等候」、「退讓」年老的先說話(4;6;7),足堪表率。但本章也三次記他「發怒」(2;3;5,2節原文有兩次,則共四次)。他對老人的敬意是天然的,依年齡而產生;但在聆聽和觀察老人言行的過程中自有判斷,而不免憤怒。我們年輕時應效法他的守禮;而當年齡漸長,也要深思有否令年輕人「發怒」?

2.有新意不一定就合神意:以利戶不隨三友的「惡有惡報」說而另起爐灶(14),是唯一能就受苦一事提出新見解的人。他說受苦是對人的操練,以洗淨受苦者的罪(詳下33-37章)。他的新論點不像前三人那樣傷人,沒有引發約伯任何抗議。但他仍不知道神的心意,是要藉約伯向撒但誇勝(見1、2章)。我們今天是否也常「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說得頭頭是道,但都不是天上之真理;都摸不著神的心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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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 第33章

經文要義  (按:因篇幅有限,僅刊出精簡版,詳情請收聽《清醒的心》)

本章是以利戶的第一篇言論,主題是:神是說話並拯救的神。

  • 1-7呼籲約伯留心聽:因自己言出赤誠(1-3);且大家同為神所造(4-7).
  • 8-13總結約伯前面發言中對己對神的態度,並指正。
  • 14-24神是說話的神:神常藉著夢和異象(15-18)、痛苦(19-22)和天使(23-24)警告人不要犯罪。23-24:神在千萬天使中揀選一個作「傳話的」,或譯「中保」(參16:19),以指示人當行的事,這位特別的使者並在神面前成了挽回神的「贖價」。此應即指道成肉身前的基督。
  • 25-28神救人恢復健康喜樂。29-33神樂意拯救。鼓勵約伯繼續聆聽。

問題思考

  • 以利戶強調人在苦難中仍可蒙神哪些眷顧?這與約伯三友的言論有何不同?我遇苦難是否能堅信神的慈愛,而非詢問受苦的原因?

默想應用

一、以利戶認為,約伯感覺神無故擊打他,此話是錯誤的(8-33),因:

1.神比世人更大(12):神是造物主,人是被造的,怎能對神妄下判語?

2.神有保密的自由(13):人無資格凡事要求神解釋報告,否則誰是神?

3.神也常啟示人(14-18):神並非向人隱藏,他也常用夢、異象教訓人。可惜人對神的經常性的啟示(14「一次、兩次」)不加理會。

4.神有懲罰之權(19-23):神用疾病痛苦懲治不理會神的人(19-22);有時神差遣傳話的使者教訓人,使他醒悟過來,行神指示的路(23)。

5.神有救贖之恩(24-28):人若肯悔改,神能使他康復(24-25),他的禱告也蒙應允(26),他也必在人面前見證神救贖之恩(27-28)。

6.神的作為總叫人得益(29-33):神經常行事拯救人,使人受益(29-30),約伯不要反駁神,也不要藐視人的智慧(31-33)。

二、以利戶的新論點現在較能被約伯接受,歸納原因有:

1.多稱頌神,少指責人:上述以利戶所舉6項理由,全都圍繞神的屬性、作為、恩典、良善,而非一味指責約伯個人。便引發共識。

2.與他同站,而非對立:32節是輔導良方:a.「你若有話說,就可以回答我」──願意聆聽;b.「你只管說,因我願以你為是」──信任與支持。誠心找共同點,而非對立、挑錯,或要求他改變。

三、但細思以利戶之言,其實仍有誤解約伯之處,如:

1.他聽約伯說「在我裡面也沒有罪孽」(9),其實約伯僅說受罰過重。

2.他強調神說話攔阻人犯罪(14-18);約伯是求神解釋他受苦之因。

此類誤解下文層出不窮,可見人何等有限。輔導別人要何等謙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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